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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细则
来源:新浪博客 | 作者:cmexpress | 发布时间: 2017-02-27 | 8891 次浏览 | 分享到:

DHL国际快递中,FOBCFRCIFFCACPTCIP6种贸易术语使用较多,下面一一进行介绍。

1FOB

FREE ON BOARD...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该贸易术语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根据《2000通则》,卖方的义务是: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买方的义务是: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2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该DHL国际快递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根据《2000通则》,卖方的义务是:

1)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为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买方的义务是: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详情请咨询DHL客服电话400-8811-816,有专业的人员为你解答。

3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CIF术语下,卖方还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根据《2000规则》,卖方的义务是:

1)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5)提交商业发票及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买方的义务是: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案例链接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合同规定采用CIF术语,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并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船舶离港第三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退回全部货款。

请问:我公司该如何进行处理?

4FCA

FREE CARRIER...named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了交货。“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履行铁路、公路、航空、海洋、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义务的责任人。如在卖方所在处所,卖方负责装货;如在任何其他地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该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形式的运输。

根据《2000通则》,卖方的义务)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

4)按照DHL国际快递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5)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6)提交商业发票及在约定目的地提货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买方的义务是: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自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详情请咨询DHL客服电话,有专业的人员为你服务。

案例链接

我国西北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于20071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为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1225日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公司在1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并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三天,仓库午夜起火,1200箱货物全部被焚。该公司只好要求日商将装运期延长15天,重新发货。日商同意但提出价格下降5%,经双方协商,最终降价3%

案例解析:我国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提倡尽量改用FCACPTCIP三种贸易术语,特别是内陆地区的出口。本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在该市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用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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