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海关4月新规:严格执行进口货物信息审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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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m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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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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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海关于4月开始严格执行进口货物信息审查规定,目前发生主要是货物品名问题,鹿跃国际快递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德国海关于4月开始严格执行进口货物信息审查规定,目前发生主要是货物品名问题,鹿跃国际快递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货物品名不能为泛指品名,分单货物的品名必须为具体品名(随附海关认可和不认可品名的对照表) 2.如果可以,最好能提供提供国际上通用的海关代码,具体格式请见随附的邮件。 3.分单上的收发货人,需要是直接的收发货人。 4.另外一个特殊情况是德国海关目前重点关注收货人为CROSS COUNTRY LOGISTIK的公司(不止是国航,其它航司也是),该公司几乎所有的货物都被海关扣留查验。
被扣留的货物,需要地面代理手动录入所有信息,并经海关查验后,才可以重新申报放行。代理此项操作产生的费用,会后续向航空公司(如产生费用国航也会向关联代理)收取。 另外,由于被扣留货物很多,代理的人员不足,操作时间会有滞后。 经过对案例的汇总分析,初步总结出问题的发生主要由于数据申报的信息不准确,并且一旦出现申报信息不准确的情况,即便是后续将箱单发票等信息做补录处理,也仍然可能出现发票上货物申报的信息和其发票上提供的HS CODE不对应的情况,导致后续无法正常向德国海关进行申报。因此,依据前期经验教训,首次申报正确至关重要,为避免后续再次发生货物品名不符或不详、分单信息不全,以及目的站海关反映的HS CODE和货物品名不匹配等问题,导致货物不能及时清关而被扣留,严重影响后续对货物的处理等情况,鹿跃国际快递特重申要求如下: 一、在申报品名时必须提供具体品名,不得使用泛指品名(如普货、快件、零件、衣服、农产品)。参见附件Guidance onacceptable and unacceptable term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goods. 二、需提供正确的收、发货人信息及详细地址。